國外信用狀實務經驗分享-「收到紙本信用狀的作業」篇
前言
上一篇文章「國外信用狀實務經驗分享-領狀篇」講到如何領狀,而本篇文章的重點是「收到信用狀紙本」後的檢查流程。不過由於網路上已經太多先進對L/C條款的說明,故本文僅以個人的工作經驗做分享,提供一些如何讓您把這份工作做好的想法。
初步檢查信用狀
當您從通知行收到裝有信用狀紙本的信封,裡面應該有信用狀紙本與領狀費的銀行收據,收據部分拿去做帳。
以下我只提幾點對財務人員比較會有問題的點:
APPLICANT(申請人)
這個以公司是出口商而言,就是指「國外的客戶」(申請開狀者),這部分通常比較不會錯,但涉及需要聯絡這個客戶屬於哪個國外業務,然後通知這位業務在等的信用狀到了。
BENEFICIARY(受益人)
這部分是身為出口商的公司,而應該是要輸入公司的「正確的英文名稱」。
容易有打錯的情況
但以我個人經驗來看,確實有些國家(例如:印度)的開狀行打錯字的頻率特別高,而且不知道是什麼原因,常會見到拼字少打一個字或是後半段名稱不見的情況。
而且比較麻煩的是,遇到這種情況都是在付完領狀費後,比較難在同意領狀前發現(通常通知行就只傳真一張領狀通知,比較不會傳真LC的內容,所以較難發現)。所以遇到這種情況,就是請國外業務與客戶反應,請他們再做「修狀」,把這個錯誤情況做更正的通知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。
Date of Issue(開狀日期)
這個日期對財務人員的重要性在於,是否能在客戶開狀後的領狀流程中,盡量沒有延誤地讓國外業務確認信用狀紙本有收到。
情境舉例
例如有個信用狀的開狀日期在1號(國外時間的1號),可能公司業務在台灣時間的2號早上,收到客戶通知後通知財務有開狀了,請幫他們注意一下。
若順利的話,可能在2號下班時或3號上午就會收到「台灣通知行」傳真的領狀通知了,之所以會有時間差,可能是中間銀行或是台灣通知銀行的作業時間導致的(有時業務會急到請我們去催銀行,但實際上有困難,因為銀行又不單做我們一家生意,所以只能委婉地請銀行盡量幫忙)。
領狀費的匯款要注意時間
例如一些外商銀行就要求要當天寄出的話,匯款可能要在「當天2點」之前完成。
如果您是2號的下班前才注意有收到領狀通知,那麼最快匯款時間也是3號的早上,這樣就變成通知行在3號的傍晚才會寄出,最快最快的收到日期大概就落在4號左右,以上都還是比較順利的情況
如果剛好沒收到通知、碰到您剛好在休假,但工作就無人代理(信用狀業務,我的經驗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)或是國外的中間銀行(例如疫情分流上班)有其他原因,剛好就通知的特別慢,那麼領狀的時間就會再進一步往後延遲,這時國外業務就會跳腳,跑來興師問罪。所以身為財務人員,知道如何替公司的國外業務掌握時效、盡快取得信用狀,是非常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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